美国反垄断法基础设施条款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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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保松.美国反垄断法基础设施条款对我国的启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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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保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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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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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用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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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反垄断法中基础设施条款是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它为企业设定了一种义务,即企业不得拒绝其他企业以适当的条件进入自己的网络或其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条款提供了一种强迫企业允许竞争对手利用其设施的手段,所以它能够防止公用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来限制竞争,促进市场竞争的发展.在反垄断法中引入这种制度,可促进企业改革以及竞争秩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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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础设施 拒绝交易 限制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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