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条款”体现的单边主义与WTO组织法体现的多边主义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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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芸芸.美国“301条款”体现的单边主义与WTO组织法体现的多边主义冲突[J].德宏教育学院学报,2005(1):16-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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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芸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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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宏教育学院政教系,云南德宏67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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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是全世界对对外贸易关系管制得最严密、最强烈的一个国家,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是一项“报复性”的法律。其本质是攻击性单边主义,即301争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以采取单边制裁行动;而WTO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组织,其争端解决机制采用的是多边主义,即它禁止WTO成员针对其认为违反义务或导致《WTO协议》规定的任何利益丧失或减损而采取单边行动,要求成员使用WTO争端解决程序来解决与这些问题有关的争端。作为WTO的成员国,并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作出重大贡献的美国,何以违反WTO使用“301条款”?我们认为,其基于的唯一原则是:美国利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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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301条款” 单边主义 WTO 组织法 多边主义 对外贸易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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