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音乐教育中的美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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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鸣.浅议音乐教育中的美育作用[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5,21(9):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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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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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鸣(玉溪师范学院,音乐系,云南,玉溪,65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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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音乐教学大纲明确指出:"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任务是突出音乐的特点,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质,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启迪智慧,使学生获得浅显的音乐知识和简单的音乐技能.热爱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扩大音乐视野,培养学生感受、表现音乐的能力."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曾说:"兴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是说通过对人的审美教育活动,可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抛弃那些低级趣味的嗜好,最终成为一个高尚有修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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