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新闻自由入宪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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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汀滢.论美国新闻自由入宪之争[J].今传媒,2010,18(9):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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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汀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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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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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今,新闻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作为美国的一项宪法权利被规定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而最初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联邦党人(Federalists)与反联邦党人(Anti-Federalists)在是否允许包括新闻自由内容的《权利法案》入宪的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本文中,笔者将从美国新闻自由的产生背景入手,从权利保留、《权利法案》的危险性、宪法与《权利法案》的关系以及《权利法案》对政府的作用四个角度,逐步探求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有关新闻自由的争议焦点,并对他们各自的论点进行分析,从而表明新闻自由入宪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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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自由 联邦党人 反联邦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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