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贴“改9”、“普3”和“欠1”的实寄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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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游乃器.并贴“改9”、“普3”和“欠1”的实寄封[J].上海集邮,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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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游乃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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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1年全国币制统一,东北地区的邮资从5月1日起改按人民币计算,国内平信即由原东北币5000元折算为人民币525元。7月1日起取消东北的地区性邮资,改为全国统一的邮资,国内平信为800元。本期封面所刊是这一邮资变动时期的欠资封。 此封自延吉寄天津,贴“改9”25元和“普3”500元各一枚,为5—6月间东北地区的国内平信邮资,但收信局所盖邮戳为“延吉/2.7.51/YENKI”三格小圆戳,时间已是7月,所贴邮资不敷,故又盖以“欠资”指示戳。到天津后,贴“欠1”100元和200元各一枚,以“天津十一甲/51.7.619/TIENTSIN 11”点线三格戳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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