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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寺院僧人赋役问题初探
引用本文:崔红芬.西夏寺院僧人赋役问题初探[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0-26.
作者姓名:崔红芬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100089
摘    要:西夏以佛教为国教,寺院、僧人不仅享有优惠特权,而且占有大量田地、牧场,拥有一定数量依附人口,寺院经济得到一定程度发展.同时,政府加大了对僧人的管理力度,由僧俗不同部门共同管理,把僧人管理纳入世俗法律范畴,僧人有度牒、寺籍和户籍.西夏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实行"计亩输赋"政策,寺院和僧人也不例外,只要占有土地就要按法律规定像世俗百姓一样纳税服役.一些僧人在向国家纳税服役的同时,还受寺院役使,成为寺院的廉价劳动力.因此可以说,西夏僧人并非不劳而获的寄生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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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9142(2008)01-0020-07
修稿时间: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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