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伤害案件的侵权与赔偿责任——以一起游泳运动伤害案件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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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德祥.体育运动伤害案件的侵权与赔偿责任——以一起游泳运动伤害案件为例[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46(2):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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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德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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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大学体育部,江苏常州,213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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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体育运动伤害案件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当事双方往往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而诉诸法律,但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没有一个统一的审理标准,判决的结果也有较大差异。本文以一起游泳运动伤害案件为例,对体育运动伤害案件中加害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加害人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比例和范围等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体育运动中加害人无过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加害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结合运动性质、损害程度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而定。无过错加害人赔偿的比例不宜过高,应加快发展体育保险业,为受害人提供更有效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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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运动 伤害 侵权责任 赔偿责任 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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