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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规范要求
摘    要:(2006年4月修订)文稿应依次包括以下内容: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基金项目,第一作者简介,正文,参考文献,并将前5项翻译成英文排在文末。一、题名应简明、确切,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作者单位包括单位全称、具体部门、城市名、邮政编码。二、摘要是文章主要论点的客观陈述,一般不超过250字,切忌对文章进行价值评判。关键词一般为3—8个,尽量从科技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汉语主题词表》中选取。三、属于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的成果,请注明立项者、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立项复印件。四、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略)、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五、表格采用三线表编制,可适当加注辅助线,但不能用斜线和竖线,应有表序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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