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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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志宏.教案新论[J].现代教育科学,2008(3):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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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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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小学,辽宁阜新1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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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题一:一律不准使用旧教案
许多学校规定:不准教师使用旧教案,且期末都要上交检查盖章印,防止你下次重复使用。我认为这些规定是不科学的。设想一下,一位有30多年教龄的老师教一本书,教了几遍、十几遍,写了十几遍、几十本教案,他这一辈子又要重复多少无效劳动。再说,旧教案是教师长期积累的宝贵知识财富,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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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案 无效劳动 知识财富 参考价值 准教师 校规 期末 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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