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新闻出版机构不得从事与报刊有关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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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新闻出版署.关于非新闻出版机构不得从事与报刊有关活动的通知[J].传媒,19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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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闻出版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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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闻出版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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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最近,社会上一些组织或企业擅自举办“中国名报名刊”、“强势报纸”之类的研讨会、论坛、评比或推荐活动;有的举办所谓的“新闻人才培训班”;有的擅自设立“新闻中介代理机构”,代理各种案件在新闻媒体曝光、承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从中收取中介费。这些活动,带有明显的商业操作性质。有的“论坛”导向明显背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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