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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说体”的生成、类型及文体意义——兼论《汉书·艺文志》“小说”的观念与分类
引用本文:夏德靠.先秦“说体”的生成、类型及文体意义——兼论《汉书·艺文志》“小说”的观念与分类[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2):140-145.
作者姓名:夏德靠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18
基金项目:2007年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200713);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XZW0006)
摘    要:“说”是先秦时期非常重要的言说行为,这种言说行为由于言说者的身份以及言说对象的差异而引起“说”本身内涵的重大区别.整体而言,祝官之“说”是一种仪式行为,它所指向的对象是神灵世界,而“解释”之“说”是以某种具体文本为前提的,“规谏”意义上的“说”所指向的对象是世俗的权力阶层.这些“说”的各种具体言说行为形成不同的文本,即仪式文本、解经文本及语类文本.《汉志》所录先秦小说在性质上可分为四类:一是《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三种属于先秦的解经“说”体;二是《青史子》、《师旷》、《天乙》近于先秦祝官之“说”体;三是《周考》、《百家》近于先秦规谏意义上的“说”体;四是《务成子》、《宋子》属于先秦子书.《汉志》的这种分类其实是将“小说家”的学派观念与“说体”的文体观念杂糅在一起.

关 键 词:说体  仪式文本  解经文本  语类文本  《汉书·艺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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