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课教学之我见 |
| |
引用本文: | 范玉红.《法律》课教学之我见[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32):179-179. |
| |
作者姓名: | 范玉红 |
| |
作者单位: | 湖北襄阳护士学校 湖北襄阳 441052 |
| |
摘 要: | 法律课课堂教学是向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主渠道和主战场,是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教学内容。卫生类职业学校设置法律课,体现了职教特色,具有教育的适用性和行业针对性。针对教学大纲的要求,法律课如何体现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经济法》及卫生法规为重点,使法律讲授在有限的教学过程中取得较好的效果,这就要求在讲课中手段多变,技巧灵活,内容新颖。
|
关 键 词: | 法律课 德育教育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