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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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根强.论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9,30(1):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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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根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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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2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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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是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其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思想,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法治思想体系。江泽民法治思想和所有的法治理论一样,都有自己的价值目标。总的来说,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包括规范和控制公共权力、创造和维护有利于人类发展的社会秩序的价值目标,保障公民权利、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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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泽民 法治思想 价值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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