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学生识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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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韦君.我教学生识字[J].中国基础教育研究,2009,5(6):9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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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韦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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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青田县湖边学校,青田3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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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1-2年级的教学重点。”“识字教学要将儿童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同时充分利用儿童的生活经验,注重教给识字方法,力求识用结合。运用多种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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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识字教学 《语文课程标准》 学生 教学重点 语言因素 生活经验 识字方法 教学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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