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0K教育法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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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晓荣,丁龙,张红,陈强.卡拉0K教育法刍议[J].中国基础教育研究,2007,3(1):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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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晓荣 丁龙 张红 陈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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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泗水县星村镇教育办公室,泗水273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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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师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使命,他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只有“选择适合儿童的教育”的义务,而没有“选择适合教育的儿童”(布鲁姆语)的权利。这就是说,无论面对怎样的教育对象——不管他原来是乐学者,还是苦学者,抑或是厌学者,教师都必须尽全力去教育他们。这一点被美国著名教育家布鲁姆看作是教育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态度”。为此,教师唯有认真地了解学生的特点,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才能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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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法 著名教育家 教学过程 教育对象 教育方法 教育效果 布鲁姆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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