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编群众性健美操的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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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思维.对创编群众性健美操的浅见[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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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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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早在19世纪瑞典体操的代表人物林氏首先提出“健美操是体操的一类”,并认为“健美操是代表人的思想感情为目标的一种体操。”但是,真正成为人民喜爱的新兴体育项目,还是近几十年来随着遍及全球的健身热,它才以十分诱人且令人向往的魅力,受到全世界人民青睐的。自1985年美国举行全国健美韵律体操锦标赛以来,健美操已由群众性的健身手段发展成竞技性项目。本文只对群众性健美操的创编若干问题进行粗浅论述。一、关于创编原则: (一)群众的需要是创编群众性健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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