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科学的科学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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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启福.试论社会科学的科学地位[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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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启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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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经济法政学院政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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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人认为,社会科学不具有科学的地位,因为,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和不可重复性使之不可能满足科学所必需的“规律性认识”的要求,其主观性尤其是意识形态特性更使之不可能达到科学所要求的“客观性”。这种“社会科学非科学论”在理论上缺乏说服力,在实践上则是有害的。独特性和规律性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社会历史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都是独特性和规律性的统一;社会科学的研究不是纯粹主观的,自然科学的研究也不是绝对客观的,两者都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因此,上述对社会科学之科学地位的否定是站不住脚的。社会科学研究不仅不应该被削弱或否定,而且应该大力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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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科学,科学地位,社会科学非科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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