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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在我国实现的可能性
引用本文:柏秀秀,薛荣.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在我国实现的可能性[J].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1):45-47.
作者姓名:柏秀秀  薛荣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    要: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主与法治的观念日趋深入人心,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也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在我国却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当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阻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之于我国是有利有弊,但利大于弊。它是实现社会主义宪政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  法制化  可能性
文章编号:1008-7834(2006)01-0045-03
修稿时间:2005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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