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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罪
引用本文:吕雁泽.论盗窃罪[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0(2).
作者姓名:吕雁泽
作者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构成盗窃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是多次盗窃公私财物。要正确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分盗窃既遵与未遂。

关 键 词:盗窃罪  主观方面  主体  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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