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几个“数字” |
| |
引用本文: | 陈昌发.解读《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几个“数字”[J].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2004(3):16-17. |
| |
作者姓名: | 陈昌发 |
| |
作者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研室 |
| |
摘 要: | 《语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对前三个学段规定为“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每个学段规定的量分别是:第一学段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第二学段认识常用汉字700~900个,会写1000~1200个左右:第三学段认识常用汉字500个,会写500个。他们的数量关系见图一。
|
关 键 词: | 小学 语文教学 课程标准 识字教学 阅读教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