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旧之间:民国广州王文舒杀人案的新闻表达 |
| |
引用本文: | 胡雪莲.在新旧之间:民国广州王文舒杀人案的新闻表达[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4):95-109,128. |
| |
作者姓名: | 胡雪莲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GD12YLS01)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近现代报纸在中国社会中是否一定扮演着趋向革新的现代化引擎角色?20世纪30年代广州商办报纸对一桩女子杀人案持续近4年的追踪报道,为审视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个案。对于公安、司法机构主导的法律进程,案件报道亦步亦趋紧随当局步伐,既不主动趋新也不主动趋旧,这种迎合与其说是报纸受强权压制的结果,不如说是报商与政客利益共谋的结果;对于公安、司法机构无意介入的家庭性别伦理,案件报道充分运用报纸的"自由"空间,对案中男女当事者褒贬分明,表达出明显趋旧而不是趋新的倾向;对于此案所对应的妾制存废问题,报道者通过把此案表达成"大妇残害妾侍"案,在废除妾制的新式家庭理想与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旧式家庭伦理之间寻求妥协,将"善待妾侍"的"旧酒"装进"男女平等"的"新瓶"。广州商办报纸对此案的新闻表达,虽不足以推翻中国近现代报纸的"现代化引擎"角色,但足以证明其角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
关 键 词: | 民国报纸 社会新闻 妾制 家庭案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