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偏“打黑”:不可“上”,也不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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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欣旺.纠偏“打黑”:不可“上”,也不能“下”[J].中国新闻周刊,2010(40):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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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欣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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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新闻周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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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在涉黑案件审判中。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决不允许在案件定性问题上出现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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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 “下”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纠偏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审判 定性问题 法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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