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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让公众成为立法的主体
引用本文:杨中旭.广州:让公众成为立法的主体[J].中国新闻周刊,2006(26):18-19.
作者姓名:杨中旭
摘    要:中国首部规范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的地方法规,让公众成为了规章制度制定的主体。它细化了2000年以来的相关规定,使公众参与式民主迈出了渐进过程中的一大步编者按]

关 键 词:行政立法工作  公众参与  广州  参与式民主  地方法规  制度制定  相关规定  渐进过程  首部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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