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实验小学“学生模拟法庭”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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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军,杨卫星.岳阳楼区实验小学“学生模拟法庭”实录[J].湖南教育,2003(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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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军 杨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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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庭 审判长:岳阳楼区实验小学“学生模拟法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刘鑫与龙泉两人医药费赔偿纠纷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法庭调查 原告龙泉陈述诉状:2003年2月26日第二节课下课,学校发电影票,被告刘鑫在教室里又是叫又是喊,并拿着电影票使劲挥动,我上前劝阻,他不听,竟用电影票把我的右眼划伤,我用去医疗费、就诊交通费、营养费414元,还请了两天病假,我要对方赔偿我的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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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岳阳楼区实验小学 “学生模拟法庭”社会实践 创新思维 课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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