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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论坛浅水区,算不算公共领域?——以“强国论坛”为例
引用本文:赵瑞华.网络论坛浅水区,算不算公共领域?——以“强国论坛”为例[J].新闻界,2004(5):42-43.
作者姓名:赵瑞华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    要: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公共领域’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干涉。”在启蒙运动和18世纪民主革命时期,公共领域出现在那些个体能够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争辩的地方。公共领域也是对国家和现存社会的批判能够流通的地方。18世纪民主公共领域的机构和空间包括报纸、杂志、非国家拥有和控制的出版社、人们阅读报纸和进行辩论的咖啡馆、观念和批判得以产生的文学沙龙、以及进行公众演说和辩论的公共集会等等。

关 键 词:报纸  网络论坛  读报  公共领域  辩论  言论  体能  国家  沙龙  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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