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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六义”说——不是定义
引用本文:林帆.杂文“六义”说——不是定义[J].新闻大学,1997(1).
作者姓名:林帆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    要:杂文是文艺性评论,形象的说法是“诗加政论”(瞿秋白语)。缘此便想到“诗之六义”。如果不嫌附会,杂文似可作同样的概括。亦曰:“风雅颂赋比兴”。 一 杂文姓“杂”而性“辣”。杂文的特点在于“杂”,不仅意味着题材的杂,而且笔法形式也杂。有杂,才有异彩纷呈;有杂,才有不同的格调;有杂,才有一片生机;有杂,才有无穷的创造和这种变化万千的美好世界。所以杂文是文学,属于“美文”中的一种。早在三十年代,鲁迅就特地提出过,“杂文侵入高尚的文学楼台”。无愧于厕身作家之林的杂文大家,可谓“岐王宅里寻常见”。但是“杂文不辣,味同嚼蜡”,辣体现其功能和性格。因此有位知名的杂文名家认为“杂文是四川菜”。为什么?恐怕是由于杂文带刺者居多罢。讽刺总有辣味,这是我国的文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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