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民事诉讼中的息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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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荣明癉.论古代民事诉讼中的息诉制度[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4):135-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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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明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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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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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古代理法结合的传统法律意识形态和宗法伦理关系指导下,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一般都认为诉讼是一种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而通过各种途径对诉讼予以平息。特别是在古代民事诉讼中,通过对礼教的推崇和对礼让止讼的赞许,以及采取拖延、拒绝、感化和设置"教唆词讼"罪的方式来维护息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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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代民事诉讼 息诉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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