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房地产广告与言论表达——来自美国司法领域“四阶段分析法”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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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梅.炫富房地产广告与言论表达——来自美国司法领域“四阶段分析法”的启示[J].现代传播,2008(2):16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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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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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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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时下,各种刻意区分社会阶层的炫富房地产广告正频频出现在大众的眼前.作为一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有意为之的营销策略,它直白地迎合着上等阶层的炫耀性消费心理,并巧妙地挑动着中产阶层的攀比性消费心理,与此同时,炫富广告放大社会区隔、加速心理分化的负功能也无可争议地引起了一些中低阶层人们的反感和排斥,"过分"、"刺眼"、"愤怒"、"吐血"等评论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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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广告 表达 美国 司法领域 负功能 心理分 区隔 大社会 中产阶层 消费心理 等阶 营销策略 有意为之 经营者 广告主 社会阶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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