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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的形式本体
引用本文:罗中起.艺术活动的形式本体[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58-66,70.
作者姓名:罗中起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基金项目:辽宁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艺术生产的价值论研究”(J05014)
摘    要:马克思主义对艺术的思考.其对象前提是“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现实的艺术活动。这种活动不同于人的其他活动,也不同于对自然的审美,是因有其特殊的形式规定。这种形式规定不是单纯的文本形式问题.而是由艺术的“依据因素”以及将这些因素联结起来的艺术行为共构的“整体”或“思维具体”决定的。有了这些规定,它可能就是艺术;否则,就可能不是艺术。这是举凡艺术都有的规定,是谓形式本体。这种形式本体具体化为三个维面,即虚拟性、情境性和体验性。它们共同环绕着一个东西而存在着,这个东西就是“意义”。换言之,符号化的意义虚拟,给予意义的情境定义,指向意义评价的艺术体验,综合而成艺术活动。

关 键 词:艺术活动  形式本体  虚拟性  情境性  体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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