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韫慧:版权适度保护,促进产业发展 |
| |
摘 要: | 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的包韫慧在《北京印刷学院学报》上撰文说:在数字环境下,利益平衡主体更明确地表现为版权人、传播者及公众这三方面。对版权人利益的保护是版权利益平衡的基础,这点毋庸置疑。但应该看到,数字时代版权保护是手段不是目的,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信息的正常传播及培育相关产业的市场主体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
关 键 词: | 产业发展 利益平衡 数字版权 新闻出版 数字环境 数字时代 相关产业 版权保护 版权人利益 市场主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