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与我国新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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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必武.TRIPS与我国新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比较[J].中国科技信息,2006(4):323-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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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必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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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法学院03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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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WTO中知识产权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共同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的产生则使得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紧密地结合起来,既体现了国际贸易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又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整体上看,TRIPS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因此被有的学者授予“经济联合国宪章”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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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 世界贸易组织 知识经济时代 国际贸易 服务贸易 世界范围 国际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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