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破产”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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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兴宇
,邹兰.“隐形破产”的后果[J].记者观察(上半月),19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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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兴宇 邹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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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2年2月16日,辽宁省抚顺玻璃厂破产。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宣布破产的第一家国有中型企业。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时过3年后的今天,抚顺玻璃厂仍然没有“死净”,政府投入350多万元恢复生产的努力失败,近400多失业职工等待真正破产后重新安置。 抚顺玻璃厂为何破产3年而不死,走过了如此艰难、痛苦而漫长的历程?剖析它的破产方式、操作程度、社会环境及其存在问题,会给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破产,给关心破产的政府、企业、职工等方方面面,留下了十分难得的教材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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