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性质的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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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宜庄
,李孟琦.“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性质的商榷[J].丽水学院学报,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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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宜庄 李孟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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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十年代初,中华大地,群魔乱舞,魑魅横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处于非常艰难时期。然此时此刻,迎着白色恐怖的乱云狂飙,树起了一面战旗,这便是一九三二年秋冬,宋庆龄与蔡元培、杨杏佛、黎照寰、林语堂等人,在上海筹备并于同年十二月正式成立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以下简称“同盟”)。“同盟”的主要任务是设法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积极营救被捕的共产党人和革命同志,大力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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