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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性质的商榷
引用本文:汤宜庄 ,李孟琦.“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性质的商榷[J].丽水学院学报,1987(1).
作者姓名:汤宜庄  李孟琦
摘    要:三十年代初,中华大地,群魔乱舞,魑魅横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处于非常艰难时期。然此时此刻,迎着白色恐怖的乱云狂飙,树起了一面战旗,这便是一九三二年秋冬,宋庆龄与蔡元培、杨杏佛、黎照寰、林语堂等人,在上海筹备并于同年十二月正式成立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以下简称“同盟”)。“同盟”的主要任务是设法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积极营救被捕的共产党人和革命同志,大力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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