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档案法制宣传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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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晏春辉.开展档案法制宣传的有效途径[J].北京档案,2007(9):39-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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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晏春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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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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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档案法制宣传必须面向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律素质的高低,是衡量档案法制建设水平的基本标准.档案法制宣传就是让人们认识到档案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让各级社会组织自觉地建立起档案工作,让公众了解在档案事务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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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法制宣传 北京市东城区 社会公众 档案法律意识 档案法制建设 法律素质 档案工作 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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