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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洪仁矸的法治思想
引用本文:吴民贵.略论洪仁矸的法治思想[J].历史教学问题,1982(4).
作者姓名:吴民贵
摘    要:洪仁玕是近代中国向西方学习的佼佼者。一八五九年,他向洪秀全条陈《资政新篇》,提倡学习先进国家“邦法”和“技艺”,试图按照资本主义模式,改革、发展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反映了洪仁玕的多方面的进步思想。现就他的法治思想,略作探讨。一法治,即以法治国,就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意志,通过法律制度维护自己的统治。资本主义法制理论,是德国资产阶级哲学家康德、法学家施泰因等提出,目的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统治。洪仁玕的法治思想,深受资本主义法治的影响。洪仁玕法治思想发端于一八五二年。他是洪秀全族弟,因在洪秀全金田起义后受株连,遭到清军追捕,“不能家居”而“遍游各洋避祸”(《洪仁玕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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