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阿奎那论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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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畅.托马斯·阿奎那论德性[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6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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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 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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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 高等人文研究院, 湖北 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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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方德性伦理思想研究”(11AZX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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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托马斯·阿奎那的庞大神学德性伦理学体系中,有一部分内容是有关德性一般性问题的论述。作为他整个德性思想中的核心内容,它是对亚里士多德和奥古斯丁德性论的创造性综合。他认为,德性是的人灵魂的完善能力,体现为习惯。他根据德性的不同本性将德性划分为理智德性、主要德性和神学德性三种类型。除了完全来自外部的神学德性之外,其他德性都在本性上存在于我们身上。德性的本性在于它将引导人向善。道德德性应遵循中道;理智德性的善就其服从一种尺度而言,也在于遵循中道;神学德性的尺度则可能是双重的。托马斯还讨论了不同类型的德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德性的平等性问题。托马斯的德性思想成一家之言,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不过,也存在神学性质的局限以及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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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托马斯·阿奎那 德性 理智德性 道德德性 神学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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