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类”的语法基础——谈名词具有述谓性的强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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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宗正.“转类”的语法基础——谈名词具有述谓性的强制条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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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宗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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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汉语的词是可以分类的,每个词都有一定的类属,这是语言学界几经论争而公认了的观点.词类的划分是根据词的语法特点作出的,而每一类词的语法特点,是这一类词在与别类词的相互关系中显示出来的,这是因为任何事物都是处在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之中的。没有各类词之间的不同相互关系,也就决然划分不出词类.这一点,曹伯韩先生早在《词的形态和词类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胡附文炼两位先生在《谈词的分类》中,周祖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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