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小学心理老师谈心理教育(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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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班华.与中小学心理老师谈心理教育(之二)[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7(9S):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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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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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班华(江苏省教育学会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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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班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学术兼职先后有: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学科组成员、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本文从四个方面——发展性心理教育、心理教育的宗旨、心理教育的内容、心理教育的实施方式,论述了中小学心理教师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需关注的问题。上期刊登了文章的前半部分,在这部分中作者提出“心理教育是主体性的、发展性的”,心理教育的宗旨是“优化心理机能,提升精神品质,形成和谐人格,服务人生幸福”。本期请您继续关注。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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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心理教育 中小学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 专业委员会 教育学分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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