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类新媒体事件的传播特征及其功能分析--以2005-2011年公布的影响性案例为切入点 |
| |
引用本文: | 孙永兴.涉诉类新媒体事件的传播特征及其功能分析--以2005-2011年公布的影响性案例为切入点[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38-141. |
| |
作者姓名: | 孙永兴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市委党校法学部 ,天津 301799 |
| |
基金项目: | 天津市艺术研究规划重点项目“新媒体事件实证研究——机制、功能与法律规制(D10072)”研究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笔者以2005-2011年公布的影响性案例为切入点,按照“五W”+“A”对涉诉类新媒体事件进行分析表明:涉诉类新媒体事件多发生于东部地区,但与东部地区的法律意识高低无关;在涉诉类新媒体事件中,社会公众的情感指向主要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本质上反映了“权利-权力”的二元对立.涉诉类新媒体事件主要是发挥了正功能,不仅能够实现个案正义而且能促进社会的整体正义.新媒体事件中的民意表达是我国实现司法协商民主的好形式.
|
关 键 词: | 涉诉类新媒体事件 媒体审判 “五W”理论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