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学生危害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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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升.体罚学生危害众多[J].贵州教育,19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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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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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都县便仑兆李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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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986年4月12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10月31日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本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第37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老师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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