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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大班幼儿进行安全自护教育
引用本文:王莉红.如何对大班幼儿进行安全自护教育[J].海南教育,2014(20):63-64.
作者姓名:王莉红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贝贝星幼儿园
摘    要:《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以及食品、药品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砸伤、烫伤、逆水、吞咽异物,防止幼儿将异物入眼、耳鼻、口内等安全事故。《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抓好安全工作是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使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会保护自己;密切关注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关 键 词:大班幼儿  安全防护  保健教育  《幼儿园工作规程》  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保健常识  身心健康  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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