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对安徽灾荒的救助:1644-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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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志国.清代对安徽灾荒的救助:1644-1840[J].池州学院学报,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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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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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池州学院 历史与社会学系,安徽 池州,24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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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2008sk358zd);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科研活动经费择选资助项目(皖人社秘[2009]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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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清朝前期的197年(1644-1840年)间,今安徽境内有191年发生水灾,170年发生旱灾,此外,还有风灾、雹灾、雪灾、霜冻、雷击、蝗灾、震灾等,清王朝对安徽灾荒的救治有蠲免、赈济、仓储、水利等方式,这些救助方式对帮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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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前期 安徽省 自然灾害 灾荒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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