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缓刑与保护管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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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国强.论缓刑与保护管束制度[J].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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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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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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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缓刑与保护管束制度相结合,是当代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我国缓刑监督制度在缓刑监督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存在弊端,影响了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因此,建议就我国缓刑与保护管束制度的结合采取如下措施;构建“专门人员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监督机制;对缓刑犯实施分类处遇;强化监督与更生保护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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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缓刑 保护管束制度 弊端 监督制度 监督机制 中国 刑法 缓刑制度 刑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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