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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记者“抢”新闻
引用本文:李新.我同记者“抢”新闻[J].新闻爱好者,1999(10).
作者姓名:李新
摘    要:作为一名新闻爱好者,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同记者抢发新闻。 今年7月22日,党中央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下发后,全国各地都在揭批“法轮功”,各地大小报社记者也在寻觅“法轮功”致死致残的事例。新闻敏感使我想起我矿一女工,因患红斑狼疮病,在药物基本控制的情况下,轻信练“法轮功”不吃药能治病,就开始练“法轮功”,不听丈夫劝阻,私自停药半年之久,而引发肾衰竭不治而亡。我当晚就对其丈夫进行采访,听着她丈夫讨李洪志的控诉和失去亲人的悲痛,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决心要把此事尽快报道出去,引起练功者的觉醒。我当晚就把采访的内容用电话告知厂宣传科柴光磊同志,柴光磊同志连夜整理成文,第二天一早用传真发往报社。谁知这一天就有一些消息灵通的记者前来采访,当听说我们已采访过,稿子已发往报社后,自叹来之晚矣。我暗自庆幸,真是抢得及时。不久《中国石油报》以一个受害者丈夫对“法轮功”的控诉为题,刊发了这篇新闻。这篇抢来的新闻,对我矿练“法轮功”者教育很大,都认为此稿报道及时,宣传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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