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产品质量法》与限制地区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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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小兵.浅析《产品质量法》与限制地区垄断[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7X):198-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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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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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江苏镇江2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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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在经过2000年的修订之后,其体系更趋全面和完善,认为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重心在于预防和监督而不在于事后的救济,更为重要的是,这部法中的一些条文中充满了竞争法思想,它们将在我国公平市场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文将就其第11条在限制地区垄断中的作用作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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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质量法》 限制地区 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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