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韵”非“六经”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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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民.“六韵”非“六经”辨[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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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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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见有人写《太平天国改“六经”为“六韵”考》一文,列举洪仁玕《諠谕读书士子》中“岂必拘拘于八股六韵”和《论道才智》中“专以八股六韵徒事清谈”两语为证。作者认为,这里的“六韵”即“六经”。其实,这是出于误解。按“八股”,是明清两代科举考试规定的文体。所谓八股,是指文中有破题、承题、起讲、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八段落。“六韵”是指科学考试中的诗体,又叫试贴,一般以古人诗句命题,冠以“赋得”两字,并指定其中一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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