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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应以“理”服人
引用本文:姜有荣.议论文应以“理”服人[J].初中生,2015(17):8-11.
作者姓名:姜有荣
摘    要:1930年,法国出版了一本批判相对论的书,书名叫做《一百位教授出面证明爱因斯坦错了》.爱因斯坦知道后,仅仅耸耸肩道:“100位?干吗要这么多人?只要能证明我真的错了,哪怕是一个人出面也足够了.” 由此我想到了有些学生的议论文写作.他们擅长举“例”而不善于说“理”,喜欢动辄搬出“一百位教授”来壮自己的声势.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先搬出“赵××是这样的”,再搬出“钱××是这样的”,最后搬出“孙××、李××也是这样的”.殊不知,他们这种写法属于逻辑上的不完全归纳法,它在说理上有一个致命的漏洞,那就是即使有“N人是这样的”,但只要“第N+1个人不是这样的”,你的观点就要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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