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的公共图书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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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柴欣.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的公共图书馆建设[J].黑龙江档案,2010(2):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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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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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鹤岗市公共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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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这为公共图书馆拓展业务领域、体现公共职能、树立职业形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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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图书馆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 国家档案馆 图书馆设置 人民政府 第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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