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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息公开法与美国、加拿大关于信息公开条款的比较
引用本文:郑丝琳.我国信息公开法与美国、加拿大关于信息公开条款的比较[J].湖北档案,2007(7):14-17.
作者姓名:郑丝琳
摘    要:1.三国信息公开法律条款的概况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主要由《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隐私法》(Privacy Act)和《阳光法》(Sunshine Act)组成。这三部法案分别以美国法典第5篇第5章“行政程序”的第552节、552A节和552B节的形式出现,相互独立又互有关联,是构成美国联邦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的主要基石。

关 键 词:信息公开法  美国联邦  加拿大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自由法》  法律条款  《隐私法》  《阳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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