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应增设“亲属”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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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敬根,杨文升.婚姻家庭法应增设“亲属”一章[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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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敬根 杨文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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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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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婚姻家庭法》中增设“亲属一章,能更好地继承和发展亲属方面的法律文化和立法传统,使之更好地为我国的法律建设服务。我国亲属一般分为血亲、配偶和姻亲三大类。亲属一章应放在家庭关系之后列为第三章,因为婚姻是家庭与亲属产生的基础,家庭是法律权利义务的更多承担者,亲属是家庭的继续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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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家庭法 增设 亲属 法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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